送交者: sl 于 2006-2-28, 23:50:21:
回答: 还要“深思”。 由 mirror 于 2006-2-28, 11:44:54:
在中国,搞"新"的(分散电源)和旧的(大电网)是不同的两类人,作为国家政策指导文件,给了"新"的东西两条((4)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化开发利用,(16)分布式供能技术 ),留给"旧"的东西一条((5)超大规模输配电和电网安全保障),应该是合理的吧!
在欧美,吃(5)"Electric Power"的人越来越少,在中国可是蒸蒸日上,搞特高压(1000kV交流送电,800kV直流送电)后,一些搞电的院士现在宣称在电力电网技术上"领先世界",国家指导文件只给了他们一条,而给没有基础并远远落后于海外的分散电源两条,应该讲是有突破了。